四川华望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1-1.0版)
四川华望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华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望建设)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和项目部。
第二章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 董事长/总经理
1、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主持安委会及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会议,签发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定,审定安全生产重要奖惩。
3、审定并批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1、统筹组织实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措施,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协助总经理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使用计划,有效实施安全生产资金。
7、组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8、组织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组织对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
第五条 总工程师
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科技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组织建立安全技术保证体系,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
3、审核、批准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及重大或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4、组织建立“四新”技术推广应用体系和培训体系。
5、组织制订处置重大安全隐患和应急抢险中的技术方案。
6、参加重大工程项目特殊结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7、组织和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确定技术处理方案和改进措施。
第六条 财务总监
1、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对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组织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3、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保证体系,统筹安排安全生产费用的筹集和使用。
4、组织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案。
第七条 安全总监
1、配合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监管领导责任。
2、协助总经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并具体实施。
3、配合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编制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并督促实施。
6、协助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8、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相关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9、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0、协助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月”、现场观摩会,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1、组织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12、实施应急预案,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八条 其他领导
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章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监督检查企业的各类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4、负责制订、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现场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6、监督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正确使用。
7、审核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方案。
8、参与分包单位选择考核,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提出评价意见。
9、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专家论证。
10、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1、组织安全考核评比,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科研成果。
12、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13、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14、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演练活动。
1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第十条 技术管理部门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编制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并发布实施。
2、编制对工程地质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的管理制度。
3、组织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评审、专家论证。
4、督促项目经理部对生产操作工人进行施工工艺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5、负责设备的安全技术鉴定,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
6、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特殊结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7、建立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管理台帐,做好方案策划、编审、论证工作记录。
8、组织制订消防保卫制度,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消防管理体系。
9、负责施工生产中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审批和监管。
10、掌握施工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11、参加应急救援,提出应急的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工程管理部门
1、在编制、检查、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的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5、参加应急救援,组织实施相应的抢险抢救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
1、制订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使用管理规定。
2、负责采购(租赁)各类安全材料、机械设备、架设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所有料具用品均应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规定,并组织进场验收,建立台帐。
3、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制定并执行发放和使用制度。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5、参加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出评价意见。
6、参加应急救援,负责及时供应所需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参加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门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思想政治保障体系,并检查督促实施。
3、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职工遵纪守法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组织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会同安全部门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6、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7、负责落实职工的工伤保险。
8、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第十四条 财务资金部门
1、负责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按照国家、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保证专款专用。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年度预算,统一资金调度。
3、按照会计科目对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4、落实经济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奖罚规定。
第十五条 法律事务部门
1、负责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法律事务活动。
3、负责安全生产过程及事故处理的法律援助,监督指导经营、施工等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维护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六条 经营部门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在编制招、投标文件时,根据安全生产措施核定安全生产投入数额。
第十七条 成控部门
1、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严格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履约能力,分包合同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内容。
2、对工程项目进行制造成本核算时,应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3、在进行分包单位工程款结算时,按规定扣除分包单位由于违规、违章的罚款款项。
第十八条 工会
1、贯彻安全卫生方针政策,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环境污染,预防职业危害。
3、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
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支持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的给予批评并提出处罚建议。
5、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章 工程项目关键岗位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
1、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组织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策划;
4、建立项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体系,按照规定配备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
5、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并落实新进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落实隐患整改;
8、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参加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特殊防护设施的验收。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交底和演练。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条 项目生产经理
1、组织项目施工生产,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对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5、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6、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7、组织项目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8、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根据项目实际配备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4、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参加工程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架、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及特殊结构防护的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6、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7、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技术措施。
8、参加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 项目商务经理
1、确定工程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同时得到支付。
2、在组织工程合同交底、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范围、比例(或数量)及支付方式。
3、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隐患整改的资金。
4、审核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清单,对该费用的统筹、统计工作负责。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3、组织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6、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7、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8、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10、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
11、归口管理有关安全资料。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责任工程师(工长、施工员)
1、对其施工管理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或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以书面方式逐条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做好交底记录。
3、检查施工人员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4、参加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并负责对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过程监控。
5、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
6、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负责现场指导和监管。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抢救伤员和人员疏散,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1、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并填写安全日志。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纠正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下达局部停工整改决定。
4、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进行旁站式监督。
5、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6、组织项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7、参加现场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8、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如实记录和收集安全检查、交底、验收、教育培训及其它安全活动的资料。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并对事故的经过、应急、处理过程做好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 项目材料员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 执行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材料管理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对项目部材料安全、库房安全、安全用品和防护用品的采购负直接管理责任。
2、确保库房防潮、防火及防盗安全。经常检查现场材料堆码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诉现场负责人进行处理,各类材料须按施工总平面所规定的场所堆码整齐、牢固,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3、库房要经常打扫卫生,库房内材料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门前设防火标志并悬挂消防器材。保证库房所有材料存放整齐有序。
4、协助项目经理购买安全防护器材,严格入库验收手续,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退换。
5、严格按文明工地要求协助项目经理抓好现场及库房的材料管理。
6、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别设专库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建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对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坚决拒收。经常检查安全防护器材的使用情况,及时编制补充计划并报项目经理给予解决。
8、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合格,对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修复或进行报废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提供产品使用情况。
9、负责物资和设备的防潮、防雨、防锈、防晒、防火工作,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的单独隔离存放并加锁及防盗工作。
第二十八条 项目机械管理员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 执行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制定的相关机械管理规章制度。对项目部机械设施设备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机械的配置计划编制,提出机械施工的安全措施;
3、负责施工机械的安拆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执行,施工机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指导、监督项目部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并及时检查判断排除机械设备故障;
5、进行机具设备出场合格证、技术资料,原始运转、保养、维修记录等资料的统计整理,建立的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准确地填报各种机务报表;
6、认真地建立机械、机具的进、入库台帐。同时对不同机械均应做好标识;
7、定期进行机电设备的安全大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消除机电设备事故隐患,总结、交流机电设备安全使用经验。
第二十九条 项目资料人员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 ,对所管辖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资料负责:
1.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工程技术、安全自资料的汇集、分类、整理,做到汇集完整、分类清楚、整理有序、不缺项,保证资料完整。
3.根据工程进度,认真填写资料,做到真实可靠,如实反应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4.填报资料要做到字迹清晰、工整、内容完整规范,不准有涂改、破坏或无关的字迹。
5.资料保管做到防潮、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咬,保证资料不丢失、损坏;工程竣工后按要求进行立卷、归档。
6.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做好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纪要和上级、公司文件、例会记录发放工作。
第三十条 项目保卫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项目经理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2、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袖标,保卫好施工场区的一切财物,按规定作好夜间值勤巡逻,防止施工场区财产被盗;
3、坚持做好场区出入制度,禁止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主动配合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开展好群众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范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消防保卫检查,并建立保卫消防工作档案。
第三十一条 项目食堂炊事人员
1、工地食堂在开业前必须领取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否则不得开业;
2、食堂炊事人员要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持健康证上岗;
3、工作期间要正确穿戴好工作服(如白衣、白帽、白套袖。女同志要将长发绑扎起来戴好白卫生帽);
4、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5、伙房卫生要经常进行打扫,保持伙房卫生。对使用的所有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并有防蝇灭鼠措施,做到食堂内无蝇无鼠;
6、食堂要买卫生、新鲜的疏菜。食堂要到国营粮店购买合格卫生的粮油,严禁腐烂变质的食品出现。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班组长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组织本班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的生产安全和健康负责直接管理责任;
2、每天利用上班前半小时组织本班组人员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作好记录。认真做好工人上(转)岗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指定班组安全协管员,每天对施工作业面的施工机具、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劳保用品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否则有权拒绝施工;
4、负责检查班组工人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制工人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的现象,发现违章,及时纠正;
5、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汇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班组安全奖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伤者,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全班(组)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向上级举报;
8、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十三条 项目作业人员
1、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程和劳动纪律,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用具、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5、正确识别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反映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听从指挥,按规定路线疏散,并积极参加抢险。
第三十四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
1、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行使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职权。
2、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业务活动,监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3、定期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情况,通报安全信息,及时传达项目安全决策,并监督实施。
4、组织、指导项目分包单位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定期进行项目安全性测评。
5、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危险隐患,监督隐患的整改和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工。
6、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分析,建立事故档案。
第三十五条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
1、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第三十六条 项目技术管理部门
1、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特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参加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从安全技术角度进行把关。
3、在检查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的情况,对施工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负责制定项目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第三十七条 项目消防保卫部门
1、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法规、规程,制定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4、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统计分析火灾事故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三十八条 项目行政后勤部门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检普查。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和噪声治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预防疾病、食物中毒的发生。
4、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组建现场救护队,管理现场急救器械,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公司项目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另成一册,作为本制度附件。
第四十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